伊莉討論區

標題: [誰有理?走了24年的通道 不留買路錢車庫出入口慘被封][蘋果日報][2020-09-19] [打印本頁]

作者: 極速快車手2010    時間: 2020-9-19 06:26 PM     標題: [誰有理?走了24年的通道 不留買路錢車庫出入口慘被封][蘋果日報][2020-09-19]

本帖最後由 極速快車手2010 於 2020-9-19 06:29 PM 編輯

走了24年的通道,竟因不付200萬買路錢,車庫出入口被圍籬封道,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該通道非既成巷道,而是社區住戶的私人道路,經市府認定圍籬是違章建築後,將依規定排拆,至於雙方爭議,建議透過提告民事訴訟排除侵害釐清,才能徹底解決。

律師曾耀聰則認為,在他人車庫出入口架設圍籬,明顯有妨害自由的意圖,涉犯強制罪,若不想與鄰居關係惡化,雖不至於要提告《刑事》妨害自由罪,但是車子是日常使用工具,有急迫需要,若市府認定圍籬是違章建築,應派員予以拆除,若不是違章,也應予以說明,讓車子受困兩個月,車主四處陳情投訴無門,根本是擺爛延宕。

曾耀聰認為,若是市府能依公權力拆除,解決民眾困難,當然最佳;不過若於法無據或是「靜候待拆」,也該告知民眾,讓民眾透過司法程序,例如《民事》排除侵害等,徹底解決問題。

台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既成道路」是由公家養護、供公眾使用的道路,但此巷道明顯為社區5戶的私人道路,且屬私人所有,不在台中市府建設局管轄範圍內。至於是否為違章建築,由都發局認定,認定為違章建築後,由於是「既成建物」,就需「排拆」,依照先後順序,排定日期,委派拆除大隊去拆除。

不過,曾任法官、律師的李善植也表示,建議車主還是透過法院相關程序訴訟,經由排除侵害訴訟,也確認當年買賣契約內容等,因為地主固然不甘代為支付多年的土地稅金,不過當初在房屋買賣銷售的時後,若地主就已提供並規劃該條通路供社區住戶使用,且有默許使用這塊土地作為通道使用的約定,如今地主反悔將土地取回,恐違反約定,也違反誠信原則。

律師游琦俊則表示,依報載資料所示,住戶是向地主購買該住屋,讓該屋有「出入通道」可供通行,應是雙方購屋契約中出賣人應負的附隨義務,住戶應可請求地主履行上開附隨義務。而地主倘片面以強制力,例如築牆等,妨害住戶的自由通行,則可能涉嫌強制罪。

但難道地主就平白供地讓人使用?游琦俊表示,除非地主於買賣契約成立時或事後雙方有無償提供通行權或有對補償金性質、數額另做約定,否則地主即可要求包括買下通道土地持分或就通行權支付相當對價,通常為類似租金性質的對價,或依土地法相關規定計算相當於租金的利益。

因此,地主也可於訴訟中,請求該住戶就通行權支付如上所述之相當對價補償,由法院認定判決。建議經由聲請調解,或提起請求排除侵害、或請求容忍通行等訴訟,以釐清雙方爭議及保障權利。

[attach]133171664[/attach]
今年7月29日地主派員在楊小姐家車庫前架起圍籬。

[attach]133171658[/attach]
林姓地主(左)監工築圍籬。

[attach]133171659[/attach]
今年7月29日地主派員在楊小姐家車庫前架起圍籬。

[attach]133171660[/attach]
楊女拒付買路錢,被地主以圍籬擋住車庫進出口。

[attach]133171661[/attach]
楊女拒付買路錢,車庫出入口被圍籬阻擋。

[attach]133171662[/attach]
楊女住在右邊,左邊是林姓地主的家,地主要求楊女付錢買下中間的通道土地。

[attach]133171663[/attach]
楊女拒付買路錢,被地主以圍籬擋住車庫出入口。

[attach]133171657[/attach]
都發局貼公告指圍籬是違建須拆除。

[attach]133171665[/attach]
楊女指公告隔天即被撕除。

---------------------------------------------------------------------------------------------------------

畢竟這土地是地主的,屬於私人土地...只能怪當初買房沒查看清楚...要求地主無償捐地不太可能吧~...

作者: ted8850    時間: 2020-9-19 06:41 PM

地主 交稅金給你用 也不合理吧 畢竟是私人土地 自己改建 誰叫自 己當初沒看清楚
作者: wu101010    時間: 2020-9-19 11:57 PM

事出必有因,走了24年才來封路,即然人家要封路了,還不把車子移開,現在才來怪地主,對嗎?難道這是現在的教育方式嗎?
作者: honaka    時間: 2020-9-20 12:40 AM

知道通道是私有地,其實就要有最壞的打算
不能因為不跟你計較,就把好心當做理所當然
而且事出必有因,不可能都24年了才搞這齣
作者: r8397110    時間: 2020-9-20 01:01 AM

那還是透過法官判決解決這件事情吧
可能有幕後原因
不然怎麼24年後才討要200萬的買路錢
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0-9-20 01:19 AM

別人的地就是別人的錢

他不要給你

你有什麼意見?

就算有 也是屁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20-9-20 02:33 AM

本帖最後由 aabbbcccc888 於 2020-9-20 02:37 AM 編輯

私人土地本來就是私人想怎樣就怎樣
用了24年還不夠嗎?還爭什麼?
別太無恥了
作者: mazz    時間: 2020-9-20 07:33 AM

私地 人家要跟你收點過路費

不給還敢靠北

真的有夠無恥
作者: ckckndu    時間: 2020-9-20 08:29 AM

該通道非既成巷道...而是社區住戶的私人道路...地主無償給你使用了24年...要求買下也合理...就是價錢是否合理了...
作者: sppgi9999    時間: 2020-9-20 08:35 AM

這跟土地丈量產生的爭議有關係
二十幾年前我們家花錢請地政事務所重新丈量土地確定地界
也都有謄本
結果前幾年地政事務所自己派員用GPS重新丈量土地
說GPS比較準
結果變成我家房子侵占別人的土地
我家還比鄰居更早蓋好捏
我家的土地變成馬路
被缺錢的鄰居告侵占走法院
搞了2年
最後花錢買回原本屬於我們的土地

作者: salone1001    時間: 2020-9-20 09:00 AM

人家的土地非要去使用,被圍起來才在哭妖
作者: 色之水    時間: 2020-9-20 04:20 PM

可以主張袋地通行權吧
既成道路的通行自由不得任意剝奪
作者: boss13577    時間: 2020-9-20 04:36 PM

建商當初賣房時
應該有說清楚吧
如果沒說的話
就是建商的問題了
作者: mos1972    時間: 2020-9-20 09:50 PM

在法律上 就是私人土地 有什麼好爭議的!
作者: zogol    時間: 2020-9-20 11:18 PM

封就封吧,人家高興就好了。
作者: vv8js30q9    時間: 2020-9-21 02:13 AM

社會變成這樣只能適應了不然呢
作者: sant0s76    時間: 2020-9-21 07:08 AM

法治社會就是按法辦事,不是說走了廿四年私人土地就變既成道路。
作者: 幻龍真君    時間: 2020-9-21 08:35 AM

應該是私怨吧

不然也不會24年後才突然封路

而且24年前一般民眾的法律意識應該都還不完成

所以才會在這方面疏漏
作者: Cancer555    時間: 2020-9-21 08:42 AM

別人的土地 自然有權來利用 不是公家花筆錢來處理 就是私人自己來處理 如果找不到建商來處理 我看也只能自認倒楣了
作者: A-ni    時間: 2020-9-21 10:04 AM

說一個難聽的~
人家把車放在妳車庫前面
妳也沒法告啊
人家的地 人家的車
人家做一個車庫
都是人家的事情啊
作者: 劉忠門    時間: 2020-9-21 01:33 PM

就住在隔壁
天天都會碰到的就好好商量吧
作者: 果菌蜓    時間: 2020-9-21 01:41 PM

從這事件看來,買房子還是少買社區型的房子,避免爭議。
作者: oldpa-88    時間: 2020-9-21 02:22 PM

這無解    只能仲裁.買地通車了                        
作者: anjoep    時間: 2020-9-21 03:05 PM

這個屋主真傻,妳買下來不就換妳封他的路,爽的咧
作者: a0l0e0x0    時間: 2020-9-21 03:28 PM

雖然說地是屬於私人土地,
地主確實有權裝設圍籬,
但最起碼先讓人家把車移除來吧!
不曉得地主要安裝前,
有沒有先通知屋主?
作者: th314a    時間: 2020-9-21 09:31 PM

私人土地地主有權不讓人車通行
而且是擋住車庫出入口
不是擋住大門出入口
除非住戶買下來
不然無解
作者: a86241    時間: 2020-9-21 09:51 PM

從照片看起來 明明就可以停門口 自己要停後面 從旁邊私人地出來 那當然是車主的問題啊
作者: cgh1478    時間: 2020-9-21 10:21 PM

這種私人和私人的爭議,
絕不可能如報導中那麼短的內容,
所以這種報導就不用去評論了,

現在的記者素質和以前比...
真的差太多了。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20-9-22 12:22 AM

雖不太人道
但是地人家的
沒啥好說的
作者: egoholihi    時間: 2020-9-22 03:25 PM

一切都還是 尋求法院裁定後
才不會後續其他的問題 繼續發生

作者: alex_kingdom    時間: 2020-9-22 03:43 PM

車庫改一個地方不就好了,不必花錢買路。
作者: KYOgp02    時間: 2020-9-22 04:24 PM

都免錢使用24年了
別人沒先告你入侵私有土地就不錯了
作者: west0915    時間: 2020-9-22 05:22 PM

只能說平實關係沒打好吼~
搞成這樣,誰倒楣?
作者: HEAT56127834910    時間: 2020-9-22 05:45 PM

本帖最後由 HEAT56127834910 於 2020-9-22 05:46 PM 編輯

這個應該法院有得跑了
一個要人家付過路費
一個買房時沒注意到現在不想付錢了事
真是悲劇啊}" />
作者: super男    時間: 2020-9-22 06:40 PM

這種側面車庫的也是蠻活該的
一般都是正面做車庫
地主去查他的車庫有沒有申請變更車庫
申請變更車庫可是要十幾萬的
沒變更停車是可以檢舉的
而且等車子出來在圍,強制罪也告不成
作者: q1w1kimo    時間: 2020-9-23 07:46 AM

封就封吧 停前面就好啦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0-9-23 10:08 AM

我個人的意見關於一些有爭議的道路用地,一定要政府介入改善化解不便呀!
作者: @水痕@    時間: 2020-9-23 10:33 AM

法律上誰有理就是誰有理
不然要法律幹嘛
作者: baghdatis    時間: 2020-9-23 02:59 PM

法律上有一些漏洞需要靠人來合理的判決!法是死板的人是靈活的!
作者: 砒霜冶    時間: 2020-9-23 04:15 PM

發生這樣的事,其實是還滿衰小的,畢竟在私人土地上的問題,真的也很麻煩,還是要好好的協商好,不然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作者: lungzi    時間: 2020-9-23 08:34 PM

權狀在誰手上就誰講話,並沒有誰對誰錯…
作者: leon599500    時間: 2020-9-23 09:10 PM

地主有路地地權,依法是不能蓋圍籬的!
作者: ccyaba    時間: 2020-9-23 10:50 PM

大概最近得罪方丈了吧, 不然走了24年的路突然翻臉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0-9-24 04:50 PM

看來一定是那時買時 只有算到房子的部分
不然地主 應該不會這樣搞
不過 用了24年了 人家要求買下也合理
應該24年前 買屋時 就買下
是不是24年後 現在價格差太多了 所以吞不下去?
作者: localuraki    時間: 2020-9-24 05:14 PM

沒記錯的話如果土地是必要通道,是不能封路的。
作者: Jaok    時間: 2020-9-24 05:59 PM

只要不違法,私人土地怎麼使用是地主的權利吧...不管走了多久,都只是地主給人方便而已
作者: 89568956    時間: 2020-9-24 08:18 PM

大不了改停別的地方不就得了
作者: valor86    時間: 2020-9-25 11:57 AM

salone1001 發表於 2020-9-20 09:00 AM
人家的土地非要去使用,被圍起來才在哭妖

這和一般的私人土地情況不太一樣
這社區不是有說是地主蓋的嗎?
那地主就是等同建商一般的存在
不管他是有開公司還是私人買賣都好
既然房屋是他建的他賣的
那道路住戶就是有使用權
雖然當年住戶可能對法規不清楚,沒有跟地主去做公證道路要無償提供使用
但是不代表地主完全沒有責任
這如果走法院地主也不見得穩贏的
總歸言之,買房子還是要先搞清楚道路的所有權
像這種號稱無償提供使用道路的還是不要買比較好
一旦有糾紛會很煩的
畢竟就算有公證,一旦土地所有權換人了,也是個麻煩

作者: johnm    時間: 2020-9-25 07:55 PM

有點尷尬,大家就住在左右兩側而已
好好溝通總比交惡到上社會新聞好吧  @@"
作者: pvmne777    時間: 2020-9-25 10:18 PM

此路是我家 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好像挺合理的阿 0.0"
作者: 月帝    時間: 2020-9-26 12:03 AM

不清楚 法律上 正確的界定為何?
但是,私人的土地 想提供就能說成是善心人士
如今想收回,就能相對地說是 黑心 嗎?

土地被當成是道路使用
難道,不能向政府請求 支付補償金 的管道(求償?)方式嗎?
還要年年繳交稅金?
這樣 土地的持份人 當然會不滿阿~
地都是別人用,錢卻是我要繳?
錢再多也不是這樣的消耗法,又有多少人能接受這樣的方式?
作者: alvin730930    時間: 2020-9-26 04:27 PM

如果是私人土地也沒話說了 就只能這樣




歡迎光臨 伊莉討論區 (http://candy82.eyny.com/) Powered by Discuz!